
表彰名单

刘雯
5月10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表彰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作视频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岩出席会议并宣读了《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表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178个单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四川受表彰先进集体7个,先进个人11名。我校教师刘雯获“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刘雯为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是我校语委办副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前语言教研室主任。从教以来,她始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守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一线,在我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宣传、普通话水平测试、“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申报与建设、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她多次自己参赛或指导青年教师、学生参赛,荣获国家级、省市级教学竞赛、语言类比赛一、二等奖;她曾荣获“创新杯”全国学前教育专业教师信息化设计与说课大赛全国一等奖;被表彰为内江市“教学标兵”、“内江市优秀教师”、川南幼专首届“教学名师”、“年度人物” “优秀共产党员”;多次担任学前教育专业国规教材的主编或副主编,科研课题获四川省教科所阶段成果奖一等奖;
我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作出的战略性部署要求,积极发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作用,组织开展普通话推广工作,为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自学校2014年升专以来,累计组织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近10万人次,毕业生二甲以上的通过率达80%,增强了学生在省内外择业应聘的竞争实力。充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号召师生在公共场所讲普通话,打造全方位、全媒体、全覆盖宣传矩阵,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形成“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的推普工作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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